本站大事记   |  收藏本站
高级检索  全文检索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吉大新闻   >   焦点新闻   >   正文

《人民日报》理论版刊发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文章《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中的创新发展》

发布日期:2025-07-14      编校: 文武     审核: 刘斯伟     点击:

【消息来源:人民日报】7月14日,《人民日报》理论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众论”专栏首发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张文显的文章,题为《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中的创新发展》。开栏的话及全文如下:

开栏的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开辟新境界。6月7日,人民日报社、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宣传座谈会。本报理论版今日起推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众论”专栏,先行刊发与会专家的主题发言文章,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自觉贯彻落实,推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引向深入。欢迎广大读者积极交流学习贯彻体会。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科学的理论、人民的理论,也是实践的理论、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以法治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并勇于结合新的实践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新境界。近5年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主要体现在对法治建设和法治改革的核心问题、前沿问题和基本原理问题等的深刻回答上,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了更多原创性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创新发展法治目的理论

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起点。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这一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等等。

近5年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入阐释法治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指出:“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推进和拓展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等重大命题,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等角度把握法治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当前,着眼于国家治理各领域实现良法善治,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形成一系列原创性理论成果,如“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等,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法治功能和作用等的认识。

创新发展法治道路理论

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法治建设的方向和道路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强调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明确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

近5年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深刻阐述法治建设和法治改革的方向道路问题,指出:“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法治领域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强,必须把握原则、坚守底线,决不能把改革变成‘对标’西方法治体系、‘追捧’西方法治实践”“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两个首先要”和“两个不动摇”的逻辑对接,更加鲜明地表达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必然性、逻辑必然性和政治必然性。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写入党章,在党的根本大法层面牢牢确立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方向。

创新发展法治体系理论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确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同时,与人民群众对良法善治日益增长的新期待相比,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要求相比,我国法治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2月6日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作出总结,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的目标任务。着眼于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就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作出部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还提出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完善国家监察法治体系等具体领域的法治体系建设任务,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内涵和战略布局。

创新发展涉外法治理论

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标识性概念,涉外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的原创性理论贡献。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等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有效指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近5年来,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实践中,涉外法治这一概念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涉外法治理论更加系统完备。202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深刻阐述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指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就“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作出“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等重要部署。这些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什么是涉外法治、为什么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怎样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重大问题,为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有力思想武器。

创新发展法治现代化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指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我国法治更好满足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刻系统论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初步构建起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体系。中国式现代化是全面的现代化,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多领域多方面的现代化,是诸多现代化要素的有机统一。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内在要求。

近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深刻把握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关系,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等目标任务,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更好体现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形成了指引我国法治实现现代化的科学理论。我国的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现代化,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互动推进的法治现代化,是大国的法治现代化。我国的法治现代化是人类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现代化,既与世界各国的法治现代化有着共同特征,如实施宪法、监督和制约公权力、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是赓续中华法治文明的法治现代化。

创新发展依规治党理论

坚持依规治党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又一原创性贡献。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内法规”概念的基础上,创造性提出“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形成一系列原创性、标识性成果。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坚持依规治党写入党章,以党的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坚持依规治党这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创新理论的指导地位。

近5年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高度不断拓展依规治党的时代内涵,以党的自我革命实践引领依规治党理论创新发展,提出坚持把依规治党摆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位置,坚持完善“两个维护”制度保障,坚持把党章作为管党治党总依据,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高质量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坚持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尊规学规守规用规。这“十个坚持”把找到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和依规治党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深化了对党的建设和党长期执政的规律性认识,为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依规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创新发展法学研究方法论

加强新时代法学理论研究,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总结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汲取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形成科学的研究方法是学术发展的重要条件。我国法学要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所蕴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根本遵循。

近5年来,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丰富发展,有效推动我国法学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研究能力持续提高,实现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更加繁荣。这种方法论上的创新发展主要体现在:第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深刻阐述“六个必须坚持”,为我国法学研究认识和把握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提供了科学方法;第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为我国法学研究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指明了科学路径;第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的方法,指引我们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大国”“法治自信”“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当代中国人权观”等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提高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质量,推动更好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法治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做到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不断以理论自信增强行动自觉,确保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更好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我要评论:
 匿名发布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0条评论    共1页   当前第1

推荐文章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E-mail:jluxinmeiti@163.com
Copyright©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吉林大学党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