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社会科学研究院】近日,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在《法学研究》2025年第3期上发表《家事司法运作的实质主义逻辑及其应然面向》一文。文章从实质主义的视角,以中国的经验为版本,揭示家事司法运作的实然逻辑以及正义实现的特殊路径,试图在探索家事纠纷化解的中国模式方面做出努力。

文章认为,家庭关系具有身份性、伦理性、情感性、持续性的属性,这些属性决定了家事司法不能以普通司法的模式来解决问题,有效纠纷解决的目标赋予了家事司法实质主义的属性,同时也使得调解成为其中最为常规的处理问题方式。这种实质主义的属性具体是以司法正义表达的逻辑和司法功能实现的路径两个侧面来展现的。文章指出,受家庭关系以及家事纠纷的特殊性所决定,家事司法中的正义往往较少地依赖形式化的要素来实现,进而其在表达方式上体现为情境性、生活化、默会性的特征;家事司法以有效解决纠纷为目标,因此它在功能实现上需要践行一条实用主义的路线,而这种实用主义路线则具体表现为“司法衍生规则”“实践效果导向”“形式实质分离”三个侧面。在实质主义的路径下,当代中国的家事司法应该构建特殊性的程序,推进法官的素质建设,加强法官职业伦理和社会保障建设,强化社会力量的参与。
由于“家”在中国文化和当下中国人生活中所处的基础性地位,“家”的思维具有民族思维的性质,因而,家事纠纷解决所关涉的不单单是家庭内部关系的处理,而是整个基层社会的治理。因此,实质主义视角下的家事司法运作逻辑所开放出来的不仅是纯粹的家庭矛盾的化解问题,而是一个中国自主性纠纷化解机制的构建问题。从这个角度说,该文是关于探索如何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和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的一篇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