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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获2010—2012吉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2-08-24     作者:宣传部      点击:

日前,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召开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吉林大学获得2010—2012吉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吉林大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实现高等学校的社会责任,以构建和谐吉大为动力,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弘扬主旋律,广泛、深入、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发挥高校优势、积极服务地方、主动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做出了贡献。(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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