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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节临近,吉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刹住“五一”、端午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
据悉,该项通知要求严格、措辞严谨,对“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前后党员干部、群众应遵守的多项纪律予以强调,对涉及党风、校风建设的多项规定予以重申。旨在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可能出现的“节日病”,确保节假期间风清气正。
记者还了解到,通知中对节假期间的公款、公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严禁使用公款进行送礼、吃喝、旅游、娱乐、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公车节假日封存、节假期间财务报销以及违纪查处制度。同时,通知还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动本单位同志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求各单位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查隐蔽化的顶风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