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网讯,近日,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以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多少票通过的方式评选出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共计43项。吉林大学李洁教授的《论罪刑法定的实现》(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版)荣获三等奖,成为东北地区唯一获奖人。
本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自2010年3月12日正式启动以来,得到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教师,法学科研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法律工作者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的大力支持。截至到2010年5月31日,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共受理申报研究成果267项。在教育部社科司观察员的全程监督下,经高校社科评价中心组织通讯评审和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评选,共评选出获奖成果43项,其中中国人民大学张新宝、北京大学陈端洪获得一等奖,中国政法大学蔡定剑、中山大学徐忠明等10人获得二等奖,吉林大学李洁、厦门大学陈安等16人获得三等奖。
根据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评奖工作安排,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已于9月22日在《法制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网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专题网站等媒体公示获奖成果名单并受理异议。12月上旬,在北京举行“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颁奖大会暨第三届中国法治论坛”。
资料:李洁 1955年7月出生,1978年入吉林大学法律系(现在的法学院)学习,1984年重新入学攻读刑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1988年至1992年在职攻读刑法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并获得博士学位。1994年9月任副教授,2000年1月任教授,2001年5月任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戴明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