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报学生记者严曦冉梁修媛杜乂旻】10月21日至22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吉林省法学会、吉林大学承办,山东大学、辽宁大学、黑龙江大学、内蒙古大学、延边大学、东北亚法制研究会协办的第二届中日韩法律论坛暨第四届东北亚法律论坛在吉林大学举行。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中日韩三国合作秘书处秘书长杨厚兰、吉林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日中法律家交流协会会长山岸宪司、蒙古律师协会会长甘巴特尔•班兹拉奇出席开幕式并分别致辞。出席本次论坛的还有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副主任杨小平,吉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傅铁柱,以及来自东北亚各国的150余位嘉宾。吉林大学常务副校长邴正、陈岗分别出席开幕式与闭幕式并发言。
开幕式结束后邴正与张鸣起、李申学为“东北亚法律研究中心”、“东北亚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揭牌。
会议期间,参加论坛的各国代表围绕“推动东北亚地区的司法协助与合作”、“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新安全格局下的国际经济争端解决”、“金融市场管理法治与区域合作”等东北亚各国共同关注的法律热点、难点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探讨。主题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创新型企业的合同法保障”的会议分论坛也顺利召开。
本次论坛主题为“加强区域法律合作,开创东北亚新未来”。论坛旨在加强对中日韩以及东北亚各国法律的研究,促进区域内各国法律学术交流和资源共享,为中国与东北亚各国合作提供更加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提升区域内法学法律领域的务实合作水平,为东北亚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