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大学鼎新楼全景 视觉中国供图
【《民主与法制》周刊】白山巍巍映初心,松水汤汤润法魂。1946年,中国共产党在哈尔滨成立了一所以培养青年干部为目标的红色学校——东北行政学院,即吉林大学的前身。80年来,一代代吉大学人接续奋斗,传承红色基因,赓续革命传统,以“人比山高、脚比路长”的奋斗姿态,践行着“创新图强、兴北报国”的办学初心。
吉林大学法学院源自成立于1948年的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最早招收法学本科生的三家单位之一,也是特殊历史时期国内硕果仅存的两家未停办的法学院校之一。吉大法学人始终传承着“听党召唤、至诚报国、扎根东北、兴教育才”的北上精神,在松辽大地上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一流法学学科建设之路。
近年来,吉林大学法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国际交流等方面持续发力:法学学科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级,2025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位列第8名,2025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位列第97位。吉林大学建校80周年校庆前夕,围绕吉林大学法治人才培养的守正与创新,《民主与法制》专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蔡立东。
《民主与法制》:从东北行政学院司法系到今天的吉林大学法学院,吉大法学始终与新中国法治建设同频共振。站在新的起点回望,您认为这份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传统优势,蕴含着怎样的精神内核与育人初心?
蔡立东:吉林大学法学历史源远流长。这份历史底蕴,一是体现为对家国情怀的唤醒。吉林大学法学院培养的学生中,不少出身普通地市与乡村。他们来到吉林大学,在法学教育中获得知识、开阔视野,站到人生发展的新平台,又走向国家法治实务部门、法学教育研究机构、党政机关和各类社会组织并扎根成长。法学教育改变过他们,也感动过他们。由于更实际地感受到个人成长与国家进步、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吉大法学人更真切地体会国家、社会、学校对个人成长的托举作用,也更容易把个人理想融入法治中国建设。二是体现为对基础理论的坚守。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期重视法理学、民法学等基础学科建设。学校给予学生的不只是知识加载,更重要的是价值塑造和理论素养提升,是一种“以一驭万、以不变应万变”的能力。面对快速迭代的技术变革和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只有掌握法学的底层逻辑和第一性原理,才能在复杂现象背后发现真正的问题,找到妥当的解决方案。三是对人格底色的铸就。这种人才培养特质,可以概括为“忠实、朴实、扎实、踏实、务实”——对党忠实、为人朴实,基础扎实,做事踏实,工作务实。当今时代,法科学生更要养成处世行事有根据的习惯,既有规范上的根据,也有事实上的根据。这种人格底色,是法治人才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
《民主与法制》:您从吉林大学法律系的一名学子,成长为法学院的教授、院长,再到如今学校的常务副校长,您的人生轨迹与吉林大学法学学科的发展紧密相连。您认为吉林大学法学教育赋予您的最宝贵财富是什么,这种“吉大烙印”如何影响您对法学教育的理解和对法治人才培养的初心?
蔡立东:吉林大学法学教育赋予我的,不只是专业知识,更是一种理解人、理解社会、理解事业的方式。马克思讲,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法学学习到教学科研,再到学院和学校管理工作,有一个认识始终贯穿其中——人是在社会关系中成长的。一个人进入怎样的社会关系,以怎样的方式进入社会关系,会决定其人生底色和人生高度。黑格尔曾说过一句令我奉为圭臬的话,即“法的命令是: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法学教育尤其应当帮助学生明白,人生需要脚踏实地,多研究事,少琢磨人;要做对的事,且以对的方式,把事做对,由此建立起构成自己本质的社会关系,提升自己的人生厚度和高度。这看似朴素的道理,正是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期形成的育人方式和治学风格。
《民主与法制》:“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是法治人才培养的根本。吉林大学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培养出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的法治人才?
蔡立东: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具有严格的学术属性,也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二者不能偏废。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始终传承红色基因,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着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近年来,吉林大学法学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法学院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教研部,张文显教授牵头编写马工程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法学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作为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与新生第一课,开展系列讲座与线上线下学习,构建系统化“三进”体系。作为教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重大专项和教育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重大专项秘书处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建构,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育人方向、学术命题和实践指南。
《民主与法制》:新时代,世界新格局与信息技术革命对法学学科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吉林大学在挖掘新兴交叉学科的优势潜力,特别是在培养复合型法治人才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蔡立东:交叉学科建设与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发展思路高度契合,但绝不是离开法学的基础理论另起炉灶。越是在新技术、新业态、新场景不断出现的时代,越要把法学基础教育做深做实,培养“功底扎实、技精一门”的吉大法律人。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布局,可以概括为“入主流、有特色”。入主流,就是基础理论研究始终不能松懈。吉林大学法学院在法理学、权利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方面长期深耕,形成了鲜明学术传统和扎实教育模式。有特色,就是在国家所需、时代所向和吉大所能之间找准结合点,在新场景、新方法中拓展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空间。“十四五”期间,吉林大学法学院坚持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将科研方向与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数字中国等重大战略部署相对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中国特色人权理论、涉外法治、数字法治、农业农村法治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法学院现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涉外法治研究院、人权研究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院、刑事证据法学研究中心、财产法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十余个,犯罪治理研究中心、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入选中国智库综合评价研究项目(2025)AMI智库。依托机构平台,联合司法机关、政府部门、行业机构和合作单位,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数字法治、具身智能等前沿领域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十四五”期间,法学院150余篇咨询报告类成果被各级党政部门采纳。
《民主与法制》:著名教育家、中国思想史专家匡亚明任吉林大学校长时便有“三顾茅庐”延揽人才的佳话。面临人才虹吸挑战,学校如何进一步“做长板”,外引内育、整合资源、优化机制,打造杰出法学教育师资团队?
蔡立东:一流法学教育,关键在人。办大学实际上就是办人,一类是先生,一类是学生。师资队伍建设,既要有大师引领学科高峰,也要有青年人才不断逐浪前行。面对人才竞争和区位挑战,吉林大学探索的是符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阶段的体制机制。我们认为,与其“引才”,不如“请才”。一字之差,背后是不同的理念。人才不是简单的人手,其具有主体性、创造性和独立学术追求。学校要做的,是为人才提供成长空间、发展平台和全周期支持,使其能够心无旁骛地从事教学科研。“十四五”期间,吉林大学法学院共引进优秀教师24人,新增国家级领军人才3人次、国家级青年人才2人次,聘请和引进李林教授、姚建宗教授等领军人才,新增“匡亚明学者”29人次,引进鼎新学者博士后等青年力量。“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轨道研究创新团队”入选首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08名,其中国家级人才11人次,学科体系和师资结构持续优化。在人才培养机制上,吉林大学和法学院注重从博士生、青年教师到高层次人才的全链条支持。法学院完善“新进教师支持计划”“青年教师助推计划”“优秀论文孵育计划”“金种子计划”等制度,学校层面实施相关人才支持计划,为青年教师提供科研启动、海外研修、生活保障等支持。人才队伍建设抓“两头”:一头围绕大师见高峰,依托张文显教授等领军学者建设学科高地;一头培育卓越青年法律人,使青年教师在吉大平台上快速成长。
《民主与法制》: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的涉外法治人才已成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需求。吉林大学如何支持法学学科构建更高水平、更广范围的国际交流合作网络,以进一步提升国际影响力,培养更多能够在国际舞台上维护国家利益的法治人才?
蔡立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不能停留在语言训练和项目交流层面,更要把家国情怀、国际视野、规则意识和实务能力统一起来。学生走向国际舞台,最终要能够理解中国立场、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维护国家利益。吉林大学地处东北,面向东北亚,具有独特区位优势。近年来,吉林大学法学院持续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入选国内首批法律博士(JD)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涉外律师)、法律硕士(国际仲裁)”项目首批实施单位,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吕振羽班(法学)等培养机制不断完善。首届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完成招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层次和体系进一步拓展。国际合作方面,学院新增与英国华威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合作项目,加入中国-中亚法学教育联盟,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签署实习生协议,为学生参与国际组织实习、理解全球治理规则搭建平台。法学院持续邀请华威大学、墨尔本大学、高丽大学等海外学者来校访问讲学,支持教师赴海外高校交流访问,推荐学生赴国境外开展学习交流。
《民主与法制》:您曾阐释“人民教育家”黄大年“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精神,令人印象深刻。当前,吉林大学如何引导法科学生将个人发展融入国家法治建设,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将“大我”精神融入法治人才培养的具体实践?
蔡立东:我的理解是,“大我”并非无我,而是把个人价值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业之中实现,这样就可以屏蔽“小我”,超越“本我”,成就“大我”。一个人可以追求自我成就,但更高层次的成就,是将个人志趣、专业能力、人生选择融入国家和民族事业之中。对吉林大学法学院而言,扎根东北、服务国家,不是纯粹的个人牺牲,而是高层次的相互成就。国家战略托举学科发展,学科发展回应国家需要,个人价值也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得以同步实现。黄大年精神在学院工作中有具体落点,法学院2025年报送咨政研究报告近30份,多项报告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肯定。法治人才培养不能只培养所谓“精致”的法律人,更要培养有国家意识、人民立场、社会责任的法治建设者。把“小我”融入“大我”,把个人发展融入法治中国建设,是吉林大学法学院育人的重要方向。
《民主与法制》:吉林大学新一轮法学学科建设有哪些重点举措,面临的主要挑战及对策是什么?
蔡立东:建设一流法学院,既要看到成绩,也要正视挑战。吉林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但地缘短板仍然存在,师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交叉学科发展、国际科研产出等方面需进一步优化。“十五五”时期,吉林大学法学院确立的总体目标是,回应国家战略需求和社会发展前沿,积极融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东北地区建设世界一流法学学科。围绕这一目标,法学院将坚持以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以培养体系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人才引育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以有组织科研增强学术创新能力,以开放办学拓展国际合作格局,以文化建设夯实事业发展根基。人才培养方面,吉林大学法学院正推行以“知识传输+技能训练+智慧育成”为目标的法治人才培养方案3.0版,推进小班授课,加强教材、课程、教学奖“三位一体”激励机制,深化涉外律师、国际仲裁等项目建设,实施研究生培养“六个一”工程和“金种子计划”,持续提升学生基础理论和实践应用能力。科学研究方面,吉林大学法学院坚持深耕法理、拥抱科技,围绕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法学基础理论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人工智能时代法治问题等方向持续发力,完善重大项目组织机制,优化科研评价体系,促进高水平、标志性成果产出。社会服务方面,吉林大学法学院将进一步强化教师参与国家重大立法、司法实践、基层治理和咨政研究支持力度,把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法治实践更加紧密地贯通起来,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贡献吉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