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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解读《意见》中的七大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13-09-04     编辑:于靖     点击:

【光明网】日前,教育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天,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研究制定该文件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教育部指出,《意见》中提到的长效机制包括教育、宣传、考核、激励、监督、惩处、保障七大机制。

创新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提出师范生培养、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培训都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并把一线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

加强师德宣传,将师德宣传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点工作。提出在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正面典型的同时,及时回应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

严格师德考核,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提出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突出师德激励,将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提出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奖励的必要条件,作为晋职晋级、人才培养的优先条件。

强化师德监督,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提出建立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并建立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

规范师德惩处,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划出师德红线,制定国家层面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

注重师德保障,强化领导责任。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要亲自抓师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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